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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对职务侵占罪有什么新规定

刑法对职务侵占罪有什么新规定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2024-05-06 12:20:11 已帮助230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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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对职务侵占罪有什么新规定
首先,我们引入了新的“数额特别巨大”这一定罪情节,以使不同案件的定性层次由原来的两档增变为三档,最严重的法定刑罚更是从原本的十五年有期徒刑提升到了无期徒刑。
其次,由于定罪情节的增多以及惩处力度的加大,本罪行所涉及的有期徒刑的界划标准由原来的五年调整为现在的三年和十年。
最后,我们对附加刑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之前在“数额巨大”这一量刑档次中的“没收财产”规定已被移除,取而代之的是每一档都新增了“罚金”的规定,而且这种新的规定是和主刑一起“并科式”地执行。
此外,我们将犯罪主体的范围从原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改为更为严谨的表述——“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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