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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是否要承担民事责任

紧急避险是否要承担民事责任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5-06 10:35:33 已帮助14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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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是否要承担民事责任
对于因紧急避险而导致利益受损的情况,应当由引发该险情的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若危险源于自然因素,则紧急避险者无需承担任何民事责任,但可考虑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然而,倘若紧急避险措施运用失当或超过所需限度,从而导致了原本可避免的损失和损害时,那么紧急避险者便需承担适量的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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