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债权人提起
撤销权之诉时,应具备以下几种基本要件:
首先,债权人作为申请人,应当与
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
债权债务关系;
其次,债务人必须实施了不公正或不当程度的资产处置行为,例如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金额出售财产等等;
最后,该行为对于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了实质性的威胁,如果债务人的财产处分并未对清偿债款能力产生相应负面效应的话,那么债权人就无权提出撤销之诉。《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
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
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