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必须强调指出将您的
信用卡提供出
借给他人是
非法行为,其背后的风险更是极其突出严重。
就如同您当前所面临的困扰,若未能如期换款,无疑您需自行承受还款责任。
在此情况下,开具
借款条约确实是个良好的解决途径,务必在合同中清晰列出贷款起止时间、
借款人套取您信用卡金额等信息,同时规定欠款人需承担本金及其衍生活动所发生的全部损失,这其中当然也包括
诉讼与聘请律师所需支付的各项费用等。
为此,建议您委托律师起草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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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