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清楚地了解民事诉讼审判程序中包含的几个重要环节。
这些环节主要涵盖了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以及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再审程序”。
1.普通程序主要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在面对实际的第一审民事诉讼时,以及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过程中所普遍采用的诉讼框架与程序。
这是诉讼过程中的基本部分,其依据是中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2.第二审程序则是指,当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因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尚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不满意,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后而引发的诉讼程序。
这个程序是为了保障当事人权益,对一审裁判结果进行复核与修正的关键步骤。
3.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它是指由具有审判监督权力的法定机关和人员提起,或者经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以及调解书再度进行审查与审理的程序。
这是为了保护司法公正,并纠正错误的裁判结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