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双方签署并认同
拆迁补偿协议后,款项将在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之内以规定方式给予受偿者。
2.对于补偿方式、
补偿金额及支付日期、用于
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理位置与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用或者周转用房、企业停止生产而产生的营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期间的方式以及过渡期限等进行详细约定,形成补偿协议,一旦补偿协议订立且一方
当事人未如约履行其应尽之义务时,另一方可依据相关法令通过
诉讼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关于
拆迁补偿,可按照土地性质划分为
国有土地上
房屋拆迁补偿和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类。
赔偿标准则需参照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和现实状况来确定。
城市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拆迁,其补偿数额应当基于
房屋所有权证书所载明的建筑总面积和被拆迁区域房屋市场评估价值来核算;
至于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立的各类房屋,则应以
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
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详实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出具体的
拆迁补偿金额。《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
起诉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