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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多少年

1、对于采用极度危险手段严重威胁公共安全造成重大伤害的犯罪行为,需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
若致他人重伤、死亡或使国家公有财产及私人财富遭受惨重损失者,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十年以上乃至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惩处。
2、而在疏忽大意情况下实施上述罪行的罪犯,则需接受三年以上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分;
情节轻微者,可被判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作为惩罚。《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新修订: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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