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律师服务费用的收取问题,目前根据市场行情进行调整,具体的收费额度需要由委托人和律师双方共同商谈决定。
在此基础上,作为案件代理人提供服务时的缴费标准如下所示:
(1)以审判环节作为划分依据,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
①以每一个案件为单位收费的标准通常为3,000-15,000元;
②若涉及到标的额的情况,则须按照百分比计算,具体来说:
对于标的金额在10万元以内(包括10万元)的情形,收取10%的费用(最小收费标准为3,000元);
当标的金额上升到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同样包括100万元在内),那么收取额度应为6%;
当标的金额更加庞大(1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收取比例变为4%;
然而,如果标的额超过1000万元,那么仅收取2%的费用。
另一方面,费用也会按照当事人之间存在争议的标的额差额累计收取。
(2)针对再次审理以及申诉案件,需要分别按照原定的审判阶段之间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所需的服务费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