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遭遇交通意外或其他紧急状况时,大众通常会选择驶入应急车道以获得救援帮助。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应在应急车道上行驶或停放。
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被定义为紧邻右侧行车道,包括硬路肩,其宽度应不少于3米,最大有效长度应超过或者达到30米,以满足机动车停车需求所需的路面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