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身体权遭受侵害的状况下,受害者有权得到的赔偿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针对其实际财务损失及其相关方面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赔偿。
这里要注意的是,这部分赔偿的总原则是根据受害者实际支付的费用为基础,执行实际赔偿的政策。
具体来说,这部分费用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费用,其中包括治疗费、药品费、检查费、手术费以及住院费等多种费用。
(2)相关费用,即与治疗过程紧密相连的各种费用,具体包括:
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