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期间所诞生的子女被认定为
非婚生子嗣,其
抚养权益可依据婚生子女
赡养维权程序进行处理,详细内容如下:
首先,若子女年龄未满两周岁,通常将由母亲代为照看儿女。
然而,当母亲出现以下状况,亦或是通过双方协商已经达成共识选择让父亲承担抚育责任,那么父母双方需要共同努力,养育好这个孩子:
(1)患有长期且难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
重大疾病,由于这些因素可能影响到子女与母亲共同生活的安全性;
(2)在具备
抚养条件的前提下未尽
抚养义务,此时,父亲有权提出相关请求;
(3)由其他原因导致子女确实不能够和母亲继续生活在一起。
其次,若子女年满两周岁,那么父母双方需自主商议何人负责培养小孩,如协商失败,敬请期待法院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依据最能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原则来制定抚养方案。
在特殊情况下,若子女已满八周岁,法律则应尊重他们自己的真实意愿做出判断。
最后,在法院做出抚养权判定时,倘若父母双方向
争取子女抚养权,有一方若存在下列状况者,则优先考虑这一方:
(1)已经完成了生殖系统切除手术或因为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
(2)没有其他亲生子女,但对方却拥有多个亲子;
(3)双方在抚养条件方面大致相当,然而子女生前曾与祖父或祖母共同生活了很长时间,且祖父或祖母表示并具备提供帮助并帮助幼孙辈照顾其子女的能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