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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医疗费应该哪方垫付

遭遇车辆事故之后,医疗费用可由个人承担、保险公司垫资或者肇事方协助支付。
面对保险金索赔事项,保险公司既能为被保险人进行赔付,亦能通过直接支付给受害当事人的方式解决。
但值得注意的是,若因抢救伤员而需保险公司付款或者垫付款项时,保险公司接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实确认应立即向医疗机构支付相关抢救费用。
同时,如若抢救过程中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医疗费用,该机构在接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通知后,应尽快核对并向医疗机构进行相关资金的垫付。
对于车当事人息息相关的医药费问题,肇事方同样有责任对患者先行垫付,在确定具体责任归属以后,平衡各方利益,根据肇事方已经支出的款项情况,相应地减少其支付义务;
作为另一种选择,患者及其家属也能进行垫款处理,确定肇事方赔偿责任之后,患者有权要求肇事方偿还所垫费用。
总的来说,法律并没有严格规定肇事方必须为治疗费用负责支付,实际上,哪一方承担医疗费用的责任都可行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最新修订:2024-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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