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我国
刑事诉讼中,
犯罪嫌疑人被捕后最多可
被拘留37日。
2、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
法律强制措施,其
适用范围为
刑事案件,且在一起刑事案件当中,
拘留期限最多不得超过37天。
3、基于一般的情形,
拘留的最长期限为10天;
若存在特殊情况,如
多次作案或流窜犯等,则会延长至14天;
而对于
团伙犯罪等较严重的罪行则可能被拘留长达37天。
因此,在我国的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
强制措施最多可以持续37天之久。《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
流窜作案、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