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若夫妻双方在缔结离婚协议过程中将其内容严格遵守相关法规,那么这份协议便具有法律效力,不仅可以在正式离婚之后作为证据使用,也可在法院进行诉讼时提交做证明之用。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尚未办理离婚手续或者未得到法院调解或是判决离婚之前,离婚协议中的所有关于离婚方面的内容都无法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因为在这个阶段,双方仍然属于合法夫妻地位。
此外,离婚协议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夫妻二人共同签署并经过公证处或者婚姻登记机关认可后,方可产生法律约束力。《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