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只需处理涉及到的是单纯的
民事纠纷问题,倘若一位公民所背负的
债务仅为30万元人民币且其行为仅仅触犯了
民事责任的话,那么他可能并不会面临被判处
刑事徒刑或监禁的后果。
然而,这种结果的实现往往取决于诸多因素,如金融机构是否选择向个人提
起诉讼,以及欠款人自身对待还债问题的诚恳程度及积极态度等方面都是决定性的关键因素。
考虑到暂时无法完全偿还债务的可能性,
当事人与所欠借款方进行合理磋商、探讨分期偿还款项的解决方案也是非常明智的做法。
此外,如果在被诉之后未能按照已经生效的
司法判决书严格履行相应义务,那么法院有权对
债务人实施
司法拘留措施,但仍需注意的是,这并不属于
刑事处罚范畴;
相反地,只有在欠款者具备经济实力却故意拒绝
执行法院裁决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认定构成“拒不履行判决、
裁定罪”从而面临
刑事责任的承担。《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
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
拒不执行,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