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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是否可主张利息

事实并非如此。
在未就借款支付利息事项作出约定的情况下,应当视作无须支付任何利息。
借款合同对于利息支付事宜规定模糊不清,当事人无法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时,应依据当地或者当事人所采用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市场利率等多种因素来共同确定利息之具体数额。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自然人之间发生的借款行为可以被理解为无须支付利息。《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最新修订: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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