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审理机关在审结失职致使
在押人员脱逃罪案件时所遵循的法律裁量比例规定如下:
构成情节轻微的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既遂者,审判机关可能会判处其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之
刑罚;
若情节恶劣并造成极其严重的
犯罪后果者,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
处罚。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在押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成功逃脱监管的
违法行为。《
刑法》第四百条
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