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非法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处罚,相关法律做出了明确规定:
在未获许可的情况下,非法猎杀、捉取和捕捞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或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或者非法购入、运输和销售这些稀有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以及相应罚金的处罚。
若情节更为严重者,则将被判处为期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以及附加罚款。
而对于那些情节极端恶劣的罪犯,他们将面临长达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额外的罚金,甚至可能会被没收全部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