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盗窃罪的一些重要法律规定如下所述:
首先,盗窃罪的罪犯在无力偿还盗窃所获之赃款的情况下,其所承担的刑事责任并不因此加重。
这是因为,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据盗窃金额进行审判量刑。
其次,受害人有权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向犯罪分子追索因盗窃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若犯罪分子无力偿还,则法院将暂时中止执行程序,直至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再行恢复执行。
此外,当受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了物质损失时,他们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利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同样地,如果受害人已经死亡或失去行为能力,那么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有权提出此类诉讼。
最后,如果涉及到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情况,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同时,亦有权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数额达到较大标准,或者属于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情形,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以罚金;
如果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