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案件收费的基础定价标准如下:
民事案件收取1500元每件;
行政案件为2000元每件;
刑事案件为3000元每件;
仲裁案件则需按照以下标准相应收费:
3000元。
2、针对特殊案件类型,收费标准会有所区别:
(1)对于较为简易的诉讼案件,可以在上述标准的50%以内进行调整;
(2)对重大且复杂的诉讼与仲裁案件,收费标准可在上述基本价格的3倍之内进行调整;
(3)对于疑难且复杂的案件,其收费标准可以在上述基本价格的5倍以内进行调整;
(4)如果案件涉及到涉外因素(例如争议标的物在境外,合同签订地点或履行地点也在境外,需要依据外国法处理),收费标准也应该在上述基本价格的5倍以内进行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因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并打折,但是最终的收费标准不能超过上述规定的最高限额10倍。
3、关于如何确定案件属于简单、重大还是疑难复杂型案件,该问题的具体判定标准将由所在省份或地域内的律师协会来单独制定并发布。
而对于非涉案财产类案件的代理费,除了按照上述基础价格标准进行收取以外,应依据争议财产标的,以累进方式另外收取代理费用(1万元以下为1万元至10万元为4%,10万元至50万元为3%,50万元至100万元为2.5%,以此类推直至财产标的达到1000万元时,收费比例则为零)。《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九条
律师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