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
刑法的相关规定,
国家公职人员在职务活动中,利用自身职务所赋予的权力或便利条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侵吞、
盗窃、诈骗等行为,从而
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将被认定为
贪污犯罪。
而对于那些
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人索要财物,或者非法收取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求利益的
公职人员,则会被判定为受贿
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刑法的明确规定,
贪污罪与
受贿罪在
量刑方面的标准是完全相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