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规范书写过程中,只要选择的内容在法律和法规允许的范畴之内,并且签署的协议能够被证实符合签约双方的真实意愿,如此情况下签署的婚前协议书都会被认定为有效的合约文件;
2、无论是采用打印机打印还是请他人协助代笔书写,或是亲自手写,这些形式上的差异都不会对婚前协议所拥有的法律效力产生根本性的影响;
3、若是在婚前协议书中约定的主要事项是关于两个人各自拥有或管理的婚前财产,那么从旁观者的角度来看,这样的约定是具备一定有效性的。
然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如果协议中出现关于将某一方婚前所属财产转移至另一方名下的明确条款,那么这样的约定很可能会被判定为一种有效的赠与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