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
拆迁所涉的补偿事宜,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方法:
首先是异地安置;
其次为回迁安置;
再次是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偿资金;
此外,被征收方有权自由选择是否接受货币补偿,或者选择用等值房地产进行
产权调换。
如果被征收方决定选用
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那么市或县政府需要承担起提供相应产权调换房屋的责任,同时,还需与被征收方共同核算并结算被
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之间的差异金额。《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