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个月提交注销申请后,企业仍然有资格支付该月份所需应纳的各项税收。
然而,为了实现依法申告税务注销的行为,其法定
代表人和财务部门应当对现有的税收数据进行全面且详细的
清算,并且需要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办理所有的申报以及发票缴销等事项。
自注销申请提出之日起,即无法再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当月的申报工作,法定代表人及财务人员应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当地的申报大厅,进行当月税务缴纳的现场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在办理
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