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内,丈夫或妻子以其个人名义所产生之
债务,原则上应当按照夫妇双方的共同责任来处理;
但是,倘若另一方能够举证表明
债权人与
债务人之间曾明确约定此债务仅属于
个人债务;
或者,如果夫妇双方约定实行各自财产独立的制度,并且第三方
当事人知晓这一约定的话,那么这种情况则应当排除在外。
若在配偶一方向
共同债务承担了连带清偿责任之后,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依据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当配偶一方不幸离世时,生存的一方有义务对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的共同
债务承担起
连带责任。《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