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个人债务专题 > 我还钱对方借条遗失怎么办

我还钱对方借条遗失怎么办

向法院提起诉讼,先递交书面诉状,需支付不超过1万元费用的受理费,仅为50元。
但请注意,在前往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具备债务人详细的居住地址及便捷的联系方式,否则法院将会不予受理;
如果法院已受理立案,即会公示通知债务人出庭应诉,如若公告期满时未收到债务人回应,法院将依法对程序清晰且确定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案件进行缺席审理。
在此情况下,债权人有权申请继续执行,法院亦可通过强制变卖被执行人债务或财产来予以清偿。《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新修订:2024-04-2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