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女每个月所应得到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以依照子女的实际需求、双亲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社会生活水平进行合理的调整与决定。
对于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长而言,他们所需要支付的抚养费用通常可以按照每月总收入的20%-30%来计算和分配。
对于承担两名或以上子女抚养责任的家庭来说,这一比例还可以适度提高,但是总体上应控制在每月总收入的50%以内。
如果父母并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话,那么他们所需支付的抚养费用便可以参考当年度的总收入或行业内的平均收入水平,并按照上述的比例来进行估算。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家庭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孩子遭受身体或心理伤害等因素的话,那么这一比例可以适当予以提高或降低。
此外,抚养费用应该有规律地按时支付,当然如具备条件也可以选择一次性结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