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
诉讼涉及未形诸于财产关系的事项,其每宗案件的基本收费将介乎于金额800元至10000元之间;
而倘若涉及到财产关系,那么每宗案件的基础服务费用应在1000元至2000元之间。
当诉讼标的总额超出了1万元的界限后,则需依据下列顺序逐步递增地进行计费。
具体来说,诉讼标的金额将被划分为七个区间,每个区间对应不同的收费比例。
具体如下:
a.10001元至100000元区间的收费比例为5%至6%;
b.100001元至1000000元区间的收费比例为4%至5%;
c.1000001元至5000000元区间的收费比例为3%至4%;
d.5000001元至10000000元区间的收费比例为2%至3%;
e.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区间的收费比例为1%至2%;
f.50000001元以及更高金额的区间,收费比列为0.5%至1%。
(二)据相关规定,以下两个阶段的
律师费用:
在
审查起诉阶段,无论是否涉及财产关系,每宗案件的基本收费均将在1500元至12000元不等;
然而,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其收费标准则需参照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
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的70%来执行,且最低收费不得少于2000元。
至于审判阶段,在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情况下,如作为被告人的辩护方,每宗案件的基本收费将会在2500元至20000元之间;
此外,如担任
自诉人或
受害人的
诉讼代理人,每宗案件的基本收费则会在2000元至15000元不等。
然而,一旦牵涉到财产关系,律师的收费标准则需要依照所代理的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来执行。《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
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
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
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
申诉和控告、
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
辩护人或自诉人、
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