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年度检查的实施流程如下:
首先由机动车所有权人向登记地的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以便获取验审合格标志;
在
递交申请时,应当如实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同时必须提供有效的行驶证、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以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
接下来,车辆管理所将在收到申请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对机动车进行确认核实,并对申请人提交的各项证明和凭证进行严格审查,最后根据审核结果,为符合要求的机动车发放验审合格标志。《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
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
违法行为和
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