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明确规定,【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以未经
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许可,而在同一种类或类似商品和服务中擅自使用与其已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标识为表现形式的
违法犯罪行为。
当
情节严重程度达到法定标准时,便会面临三年以下刑期的
刑事处罚,同时附加有相应数额罚款;
若情节特别恶劣且影响广泛者,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并且仍然需承担
罚金的
处罚。《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
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