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子女抚养专题 > 离婚后父或母还可不可以去探望孩子

离婚后父或母还可不可以去探望孩子

离异之后,未实际承担养育责任的父、母亲有权对其子女进行探视。
这一权利源于法律的明确规定,并且得到了充分的法律保障;
而与之相对应,负有抚养责任的另一方则有义务为对方提供相应的协助。
然而,倘若在父母亲行使探视子女权利之时,他们的行为已经对子女的身心健康构成威胁或者存在潜在风险,那么负有抚养责任的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终止该方的探视权
但是,他们无权自行决定禁止对方探视子女。
因此,当导致中止探视的原因消除以后,法院应当恢复该方的探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新修订:2024-04-2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