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正在服刑的囚犯而言,若不幸患上
重大疾病,可依照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及政策规定提交申请,请求准许其在狱外接受医疗救治(简称“
保外就医”)。
这种执行方式又被称为“监外就医”,实质上属于监禁
处罚中的一部分,并且彰显了对人性关怀的重视。《
刑罚》第265条
对被判处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
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
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