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的配偶成为植物人的情况下,您仍然拥有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的权利。
在进行
诉讼过程中,需要验证您的配偶是否属于无
民事行为能力之人,并相应地为其指派
代理律师。
第一,鉴于婚姻关系中的互相扶持责任,当一方身患疾病,另一方试图通过
离婚手段解决问题时,法院通常会做出不
准予离婚的判令。
第二,若是您的配偶长期处于植物人状态,经过多次转诊治疗仍无法康复,并且您对此表示强烈反对离婚的话,那么法院亦可能会批准
离婚申请,但是在此过程中,您必须一次性或者长期性地支付给病患方足够的生活
抚养费,以确保他们能够维持基本的生存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
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