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外国
公职人员及国际公共组织官员
行贿的
犯罪行为,系定义在为了获取不公正的商业权益而对外国政府工作人员或国际公共组织高级官员进行财务赠与的不当行为。
若有人因触犯此项
法规而被定罪,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严厉制裁;
如果金额特别巨大,则可能需要承受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的刑期,并且与此同时被课以
罚金。《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
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
行贿行为的,可以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