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财产分割专题 > 按揭房产在夫妻离婚时怎么分配

按揭房产在夫妻离婚时怎么分配

在涉及到夫妻离婚按揭房产如何分配这一问题上,中国现行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
倘若在婚初期便已签订了不动产买卖合同,并以其中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支付首付款,同时借助于在银行的贷款支持,婚后又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工作,最终不动产登记名册上出现的是支付首付的那一方,那么当婚姻宣告破裂时,这处不动产将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其归属。
如果无法就该问题达成和谐一致意见,必须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申请,由法院依照法例公正裁决该不动产的归属,在尚需归还的贷款部分,则认定为归属权属于不动产登记册上的一方。
至于在这期间,双方共向银行还款所支出的数额以及相应的财产升值部份,在离婚之际也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原则,由那位最终获得不动产归属权的一方对另外一位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新修订:2024-04-2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