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有兴趣(初次申请或者进行复核)取得资质认定(授权或者验收资格)的实验室,需要按照特定的要求准备相应的资料包括以下各项各两份:
第一个是申请书以及各种所需的附表。
为了尽量避免重复进行评审工作,我们建议在申请人进行计量认证/授权/验收项目相同的情况下,对几项评审进行同步进行评估,因此,您还需要同时递交有关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的申请表格。
第二个是关于实验室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和复印件版本。
请注意,原件将在核验后归还给您,而复印件则会作为档案保留。
接下来是关于实验室机构设置的批准文件(如果是首次申请的话)或者是机构筹备时期的批准文件(针对获得授权的实验室而言)原版和复印版。
此外,您还需要提供最高管理者的任命书的原件♂。
接下来是实验室的技术能力证明文件。
最后,就是质量体系及其管理运营证明所必须的文件了:
首先,是列明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名录的文件;
其次是内部审核报告(需复印)和管理评审报告(也需复印)。《产品质量法》第十四条
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质量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