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
买卖合同项下,出卖方对于其所交付之标的物,负有确保第三方对此标的物无任何权益的特殊义务,除非相关
法规明文规定不必承担此种责任;
2.一旦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作为
责任人的出卖方需按照合同上的约定如期将其出售的货物送达至购买者手中。
另外,也存在部分第三方愿意为出卖之标的物品提供
担保的情况。
在此类情形下,若出现相关问题,
担保人就需要负担相应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二条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
保证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享有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