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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怎么减刑呢

关于受贿减刑的问题,必须要满足相关的减刑条件之后,方能予以申请。
而所谓的减刑,实际上就是指对那些已经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等不同刑罚犯罪分子,在他们的服刑阶段实施减免其部分或全部刑罚的法律制度。
在此过程中,倘若这些罪犯能够严格遵守狱中的各种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革与思想改造,并且确实取得了显著的悔悟和改正行为,那么这种表现便可视为符合减刑的实质性要求;
另外,倘若他们还表现出明显的立功情节,那么这也将成为被裁定减刑的有利依据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最新修订: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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