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法院通常会将子女的
抚养权判给男方:
1.对于未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如男方能够证实女方存在如下任何一种情况: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使得子女难以与其共同生活;
(2)虽具有
抚养条件但不尽
抚养义务,且父方坚持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由于其他各种原因,例如子女确实无法跟随母方生活等。
2.对于年满两周岁及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而言,如男方能够证实自身存在下列任意一项情况:
(1)已经实施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丧失生育能力的情况;
(2)子女长期随其生活,但更换生活环境可能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带来不良影响;
(3)尚无其他子女,而女方则有其他子女的情况;
(4)子女随男方共同生活,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然而另一方面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况,使得子女无法与女方共同生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