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了故意拒绝履行裁判裁决的行为之后若结果已发生,则根据普遍原则所作出的惩罚如下:
对于由人
民法院依法做出的判决及裁定,
当事人具备执行能力却故意不予执行,且
情节严重者,应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倘若情节极端恶劣,则应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附加刑罚——罚金。
若涉及到的是
单位犯罪,则应对该单位进行
刑事处罚——罚金,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
直接责任人,亦按照上述规定加以惩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
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