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共有财产如何进行合理的分配,以下几点建议如下:
首先是实物分割方式,当共有财产属于可分物品且分割过程不会对原有物品价值产生任何破坏时,我们就可以采用这种方法,让每一位共有人都能够得到他们所应得到的那一份。
其次是变价分割方式,若共有财产不便于进行分割,或者分割之后将会对它的经济用途以及使用价值产生不良影响,这时便需要考虑将该共有财产以合适的价格出售。
最后是作价补偿的方式,若有某位共有人愿意获得共有物的所有权,那么我们可以选择将共有物进行估值并出售,然后除了他自身所应获取的部分之外,还要根据剩余份额来补偿其他共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