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遭受无证驾驶拘留之惩戒者而言,他们不会在个人档案中留有任何案底。
这是因为,与此同时,无证驾驶行为尚不足以构成犯罪之嫌,受到的惩罚仅仅限于行政范畴。
反之,案底则主要是针对已构成犯罪之人所产生的犯罪记录,显然,受到初始行政处罚的记录并非案底,因此,遭受无证驾驶拘留之惩戒者自然不会留下案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无证驾驶行为,有权机关会依法作出二百元至二千元之间不等的罚款决定,同时也可附加进行最多为十五天的拘留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