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子女抚养专题 > 民法典中抚养关系如何变更

民法典中抚养关系如何变更

关于抚养关系的更改事宜,可经由双方平等议定。
若协商未果,则可依法向司法机构提出诉讼申请,以期在法庭上实现对抚养权的变更。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父母任意一方倘若欲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均可依法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和审理:
该子女同其生活的一方,由于患有严重疾病而无力承担继续抚养子女所带来的经济负担;
存在该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一方未能尽职履行抚养义务,甚至有虐待其子女生存权益等恶劣行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新修订:2024-04-2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