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已经成功获取了
产权证书,我们建议您根据其类型来进行选择。
例如,若您拥有的是
房屋所有权证,那么您需要在选项中选择对应名称的选项,反之亦然。
若是您最近购买了房产,然而还未获得
不动产权证书,那么您可以考虑选择“
房屋预售合同”或“
房屋买卖合同”这两个选项。
当您手持的是不动产权证书时,请打开证书内页,找到记录了
不动产权利人和不动产坐落位置的那一页。
在页面的顶端,您可能会发现一串类似于“xxx市不动产权第x号”这样的编码,这便是我们常说的不动产权证号。
若您持有房地产权证的话,打开房地产权证,在内页的右上角通常会看到一行类似于“x房地权证x字第x号”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