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
婚姻登记手续之前所购置的房产,在
离婚之时需要依据如下几种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置:首先,若房产为个人独自购买所得,此种情况下,该房产应归属为个人所有,并且在离婚过程中,对方将无法对此部分房产进行任何形式的索取或分割。
其次,若
购房资金在婚前由夫妻双方共同
出资筹备,那么这笔财产将会被视作夫妻共同所有,并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将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均等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