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其中一方若身患残疾,他们仍然有权选择
解除婚姻关系。
在此类情况下,倘若双方都具备完全的
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他们可以依法签订
离婚协议,并申请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在经过了整整三十天的冷静期后,便能够顺利地领取
离婚证书。
然而如果由于残疾原因使某一方失去了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就必须由该人士除了配偶以外的
法定监护人代表他提出
离婚诉讼请求。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优先进行调解工作,如调解未能成功,并且确定双方确实存在难以弥补的感情裂痕,那么法院将裁定批准
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