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关于
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条款,我们应当遵循以下法则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1.公平公正、男女平等原则。
在此准则下,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来划分婚姻期间所得的
共有财产;
2.关怀孩子成长及侧重女方权益保护原则。
当面临
财产分割时,可以适度偏向于将更多的份额给予女方,以体现性别平等;
3.关注无过失方权益保障原则。
若夫妻一方存在
欺诈、
家庭暴力或其他严重行为导致
婚姻破裂,无过失方有权要求提供伤害补偿以及额外的财产
赔偿等。
如有确凿
证据证明男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内有出轨行为,在涉及财产分割的环节中应视其为过错方,此时男方应相对少分甚至不分财产。
此外,若某财产系夫妻一方的婚前所有物,则该财产并不被涵盖在离婚财产分割的范畴之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