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理学范畴中,被视为
近亲的定义主要涵盖了
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的
旁系亲属这两类群体。
通过这些关系,我们可以明确近亲之间未经合法程序的结合属于法律所禁止的婚配类型之一,被认定为无效婚姻。
该种情况下的婚姻,自其成立伊始便不具备任何法律约束力,当事双方也无法享有夫妇间应有的
权利和义务。
对于该类婚姻状况期间所获得的收益和财富,其处置方案将由
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
倘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将由当地的司法机构依照优先保护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
旁系血亲
禁止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