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您若同时有两份工作并从两个公司领取
工资薪金,则需按照相关规定将这两部分所得统一合并后再向税务部门
申报个人所得税。
请先在得到工资薪金的两处机构分别计算出您应缴的
个人所得税数额,并根据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完成各自的纳税申报程序,之后,您需要将两部分所得自行合并,并依照相关
法规进行补缴个人所得税之事宜。
在进行申报之时,您可自主选择其中任一个地方税务部门进行申报。
待到您成功收到发下来的工资次月的15日之前,请记得向选定的地税申报,并按期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款项。
敬请留意具体的申报流程和时间安排,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延误或罚款。《
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