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成年时期实施的任何
犯罪行为,都不会构成法律意义上的
累犯概念。
这是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明文规定了,那些曾遭受
有期徒刑或更严重
处罚的罪犯,在
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后的五年内,若又犯下应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
法规定的罪行,那么他们将被认定为累犯,并会受到严厉的
刑事惩罚。
然而,对于因
过失犯罪以及
未满十八岁犯罪者而言,则不在此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
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
假释的犯罪分子,从
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